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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之聲2020年11月18日訊】(希望之聲編譯組)截至到周一(11月16號),加州第19項提案以51.1%的多數通過,該提案有兩個不同的部分,第一部分是允許55歲及以上的房主,或在自然災害中失去房屋的人將他們的稅收評估轉移到新購置房產上。
如果新房價格較貴,則會將新房的稅收價值加到現行的稅收評估中。這樣的轉讓可以進行三次,房主有兩年的時間賣掉他們現在的房子,然後重新購置房屋。該措施的第二部分取消了在不重新評估房屋價值的情況下,房主將房屋傳給子女或孫輩的權利,除非這是子女或孫輩的主要居所。如果子女或孫輩並沒有住在繼承的房子里,而是選擇將其出租,那麼稅收價值就會被重新評估。目前,家庭成員可以轉讓房屋,房產價值不會被重新評估。他們還可以轉讓其它出租或商業房產,並免除上限為100萬美元的評估價值。
家庭財產轉移的新稅法將於2021年2月16號開始。針對老年人、殘疾人和自然災害受害者的房產稅轉移將從2021年4月1號開始實施。19號提案所產生的財產稅收入將用於建立加州消防基金,其中20%撥給林業和消防部門,80%撥給當地特殊地區用於滅火。另一項針對價值超過300萬美元商業地產的加稅提案-第15號提案,以52%的反對票被選民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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