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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之聲2018年10月19日訊】(希望之聲編譯組)日前,加州商界人士正在倡導通過一項議案,讓員工有一個靈活的工作時間選擇,允許員工每天工作10小時,一周工作4天。
在過去十年中,這項議案被多次提議,但都被否決了。商界的議案倡導者們希望這次州議會能通過這項法案,因為這對公司和員工是雙贏的。
加州小企業協會(NFIB California)負責人劉易斯(Shawn Lewis)說,“在一個經濟和勞動力不斷變化的情況下,我們應該繼續倡導這項議案,如果員工想選擇10小時和4 天工作制,僱主可以批准,法律應該允許”。
根據現行法律,僱主必須為每天工作超過八小時的任何人支付加班費。新法案將取除這一點,並允許有更多的靈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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